在2025年的足球版图上,江苏省城市足球联赛,这个被大家亲切称为“苏超”的赛事,以星火燎原之势,点燃了江苏乃至全国球迷的热情。7个月85场比赛,13个设区市的激烈角逐,不仅是一场足球的狂欢,更是一场城市文化与地域特色的激情碰撞。赛场座无虚席,二手门票价格飞涨,“苏超”已成为江苏夏日里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线。
然而,就在“苏超”一路高歌猛进之时,中国足协在8月25日发布的《中国足球协会社会足球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试行)》,却如同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激起千层浪。这份新规,旨在加强对全国范围内社会足球赛事的管理,避免假球、暴力等乱象,保障赛事的公平公正和健康发展。从出发点来看,无疑是善意且必要的。但当它与“苏超”相遇,却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议与讨论。
从新规的内容来看,其要求赛事主办方备案、报送数据,并遵守足协的纪律规定,对违规行为有着明确且严厉的处罚措施,从取消比赛资格到终身禁赛,再到列入严重违规违纪惩戒对象名单,可谓是重拳出击。但“苏超”的主办方却有着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苏超”是由江苏省体育局与各设区市政府联合主办,定位为文旅活动,与传统的体育赛事有着本质的区别。苏州文旅局更是明确表示,“苏超”属于地方性文旅活动,参与者均为业余足球爱好者,无专业球员参与,足协的相关规定不适用。这种回应,不仅强调了赛事的非专业性和文旅属性,更像是在向足协宣告:“苏超”有着自己的运行轨道,不需要足协的过度干预。
从法律和章程的角度分析,中国足协作为行业协会,其权力来源于《中国足球协会章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章程》虽规定其有统一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足球运动发展的职责,但这一职责的适用范围更多地指向其会员单位。而“苏超”作为非会员单位,且有着明确的地方政府主导背景,足协对其直接管理的权力似乎缺乏足够的依据。根据“法无禁止即可行”的原则,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情况下,足协想要直接插手“苏超”的管理,确实存在一定的争议。
这一争议的背后,其实反映出中国足球管理体制中一直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一方面,足协长期以来“管办不分”的模式,使其既承担着管理足球事务的行政职能,又参与到足球赛事的运营之中,这种双重角色难免会引发利益冲突和权力滥用的质疑。另一方面,随着民间足球赛事的蓬勃发展,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在足球领域的参与度越来越高,他们渴望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和话语权,不再愿意被传统的管理模式所束缚。“苏超”的火爆,正是民间足球力量崛起的一个缩影,它代表着一种自下而上的足球发展模式,与足协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回顾2024年足协介入“村超”时的情景,要求球员通过三级裁判考试等举措,最终导致多个村队退赛,观众人数暴跌,原本热闹的赛场变得冷冷清清。这一前车之鉴,无疑让“苏超”的主办方和球迷们心有余悸,他们担心足协的介入会让“苏超”失去原有的草根特色和纯粹性,变得商业化和功利化。
在这场关于管理边界的争议中,或许我们需要一种更加包容和合作的态度。足协应该认识到民间足球赛事的独特价值,尊重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在足球发展中的创新和努力,放下身段,以服务者的角色为“苏超”等民间赛事提供支持和帮助,而不是一味地强调管理和控制。地方政府和赛事主办方也应该理解足协在维护足球运动整体秩序和形象方面的责任,在保持赛事特色和自主性的同时,积极与足协沟通协调,共同探索一种适合民间足球赛事发展的管理模式。
“苏超”与足协新规的碰撞,不仅仅是一场简单的管理争议,更是中国足球在新时代背景下,如何平衡各方利益、探索多元发展路径的一次深刻思考。只有当足协、地方政府、社会力量和球迷们能够形成合力,中国足球才能真正迎来属于自己的春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