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只要不是无所事事,只要不是妨碍他人,就是人事儿。人事儿应该是法律不限制的,而法律应该限制一个人做对他人或社会不利的行为,法律不能限制一个人做出对自己不利的行为。"自己做人并且不能妨碍他人做人"的意思也应该包括一个人可以做对他人无害的行为。想起一个平时总听说的论点:大部分人都怎么做了,你也应该怎么做;大部分人都没做,你也不可以做。这个观点是不周延的,应该大部分人的做或不做不能证明一件事的合法性、合理性。比如:某村委会乱摊派向村民收费,全村只有一户未缴。
村支书则会这户人说全村就你一家没有交钱,别找那么多事,快交了吧。显然,村支书的理由是不成立的,其他人的交钱不能成为我交钱的正当理由。再比如:某土匪打伤了九个人,九个人都未反抗,因而这个土匪要求第十人也别反抗。同样,已被打的九个人的不反抗不能做为要求第十个人也不反抗的理由。如果一个学法律的人,连这点也搞不清就可以去死了。前不久路过一家361专卖店,就进去看了,可店里的鞋子、衣服都没有标价。我提醒售货员应该明码标价,而她却说:你见到哪个专卖店标价了?听到这话我很郁闷,没买她们的东西就出来了。
某天和网友聊天,问我学的是什么专业,我一向不说谎就告诉她了。没想到她竟说,你也配学法律?我呐闷了,到底什么人才配学法律呢?赵太爷曾说阿Q你也配姓赵?你也敢姓赵?此刻我竟然觉得自己是阿Q!我认为只要是恋,都是在思想上对自己一种美好的寄托,暗恋也是如此。只是暗恋是一种悄无声息的情感表达方式,不为心仪对象所知,为人所知便打破了暗恋的游戏规则也就不再是暗恋了。我暗恋某人,她不来上学我就猜测,猜想她是不是有什么意外,对她有种担心,甚至失眠,这是我的某种心理作怪。
但是她出现在我眼前后我是不会对她说爱的,甚至连一个招呼、一个眼神都没有,只因为这仅仅是暗恋。合同是什么?许多人都说我们之间签有合同,我一定会履行承诺的。而我认为之所以签合同恰恰是为了减少不履行承诺的成本,合同就是对自己有利的时候就签而签后等待违约对自己有利时就违约。比如某旅行社在五一计划组团去的A地五日游,而此次在这个旅行社报名去A地的游客仅仅一个,结果旅行社宁愿赔偿双倍游费而拒绝履行之前与游客的合同。游客既然想旅游,那么他并不希望得到双倍的赔偿,而旅行社违约而避免了履行合同带来的更大的损失。 |